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激励单位参展和市民创意热情,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(厦门)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奖项设置
奖项分为五类:优秀组织奖、******文化精品奖、******展会展示奖、******创意产品奖和******群众创意奖。
第三条 评奖条件
1.优秀组织奖:根据参展组织单位在参展规模、展品数量、布展质量、现场人气及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2. ******文化精品奖:侧重于对参展作品的艺术性、所展示的中华传统文化内涵和底蕴、对传承中华文化和推动两岸文化 交流合作的影响力、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3. ******展会展示奖:根据参展单位在展位设计、布展效果、表达和传递明确的主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4.******创意产品奖:侧重于对参展作品在创意理念和创意设计、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结合、产品销售、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5.******群众创意奖:根据群众参与的创意参展项目的创意、现场展示、现场及网络人气等方面进行评定。
第二章 申报
第四条 在10月29日前,各参展单位和个人向文博会组委会评审组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
1.******文化精品奖申报材料
(1)******文化精品奖申请表;
(2)相关的彩色照片、效果图等;
(3)单位证明材料;
2. ******展会展示奖申报材料
(1)******展会展示奖申请表;
(2)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;
(3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(4)展位制作完毕后的真实照片;
3.******创意产品奖申报材料
(1)******创意产品奖申请表;
(2)参展产品设计彩色效果图;
(3)参展产品创意及市场前景说明材料;
(4)企业或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;
(5)其它获奖证明等相关资料。
4. ******群众创意奖申报材料
(1)******群众创意奖申请表;
(2)参评作品效果图;
(3)作品创意说明材料;
(4)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
(5)其它获奖证明等相关资料。
第三章 评奖
第五条 专家评审组由宣传文化、艺术院校、创意产业、广告会展等方面的两岸专家组成。
第六条 ******文化精品奖、******展会展示奖、******创意产品奖产生办法
1.采取专家评审、民众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产生。
(1)专家评审 参照评奖条件对各个方面进行打分;
(2)民众现场投票 观展民众到现场指定的投票点投票;
(3)网络投票 民众登入本届文博会官方网站投票;
2.专家评审占60%,民众现场和网络投票占40%。
3. 最终评审结果送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。
第七条 ******群众创意奖产生办法
******群众创意奖由民众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产生。最终评审结果送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。
第四章 奖励
第八条 在文博会闭幕新闻发布会上颁发奖杯、奖金、证书。
1. 优秀组织奖
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2. ******文化精品奖
金奖2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银奖4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铜奖8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3. ******展会展示奖
金奖2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银奖4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铜奖8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4. ******创意产品奖
金奖2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银奖4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铜奖8名:奖杯各一座、证书各1本
5. ******群众创意奖
金奖2名:奖金各1000元、证书各1本
银奖4名:奖金各800元、证书各1本
铜奖8名:奖金各500元、证书各1本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本办法由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海峡两岸文博会组委会评审组
2009年9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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